在中國,醫院普遍依據衛生部制定的行業標準對妊娠期糖尿病(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, GDM)進行診斷。對于孕早期空腹血糖水平正常的準媽媽,建議在懷孕24至28周時進行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(OGTT)。
該試驗通過監測空腹、服糖后1小時及2小時的血糖水平來判斷是否存在妊娠期糖尿病。診斷標準如下:
只要上述三項中的任意一項達到或超過限定值,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。
孕期的空腹血糖值應小于5.8 mmol/L。對于所有孕婦,通常會先進行50克糖篩查實驗。具體方法為服用50克葡萄糖后1小時測血糖:
糖耐量測試(OGTT)是用于評估人體對葡萄糖耐受能力的重要方法。若服糖后2小時血糖值在7.8至11.1 mmol/L之間,表明存在糖耐量減低(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, IGT)。
糖耐量減低通常無明顯癥狀,但提示機體對糖的吸收和利用能力較正常人差,需引起重視,及時調整飲食和生活方式。
妊娠期糖尿病不僅會影響孕婦的健康,還可能對胎兒的發育產生不良影響,如巨大兒、早產等風險。因此,及時篩查和診斷,并采取科學的管理措施,是確保母嬰健康的關鍵。
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與管理是孕期保健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通過糖篩查實驗和糖耐量測試,可以有效識別潛在風險,幫助準媽媽們采取適當的干預措施,保障自身和胎兒的健康。